各处、室(系、部、所、馆等):
2008 年的院级课题开始申报。今年学院计划立项数目为 40 项,包括自然科学课题、社会科学课题和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课题类别和选题由申报人自主确定。为推动专业人员提升课题研究层次,鼓励青年学者脱颖而出,现规定:
1 .已有省厅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立项在研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院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课题,但可以申报院级教改课题;
2 .已有省厅级以上教改立项在研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院级教改课题,但可以申报院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课题;
3 .已有校级在研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院级课题;
4 .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院级教改课题,不得申报院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课题。
申请书一式 1 份,活页一式 8 份,请各部门先行初审,教研室和系部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于 10 月 15 日前 交教科所(申报表请从学院教科所网站下载)。
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教科所
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2008年 9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