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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 2007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我校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激发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热情,鼓励教职工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多出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报奖的教学科研成果应具备良好思想性、真实性和学术性。

第三条 我校所有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有权依照本条例申报有关奖项。申报者的成果必须署真实姓名,并以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为署名单位。学校有权使用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获奖的教学科研成果对社会进行宣传。

第四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分为获奖成果配套奖、学术论文奖、学术著作和教材奖、应用技术成果奖和作品奖。

第五条 校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教学科研成果奖的登记和初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审。

第六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个人所得,必须依法纳税。

第二章 获奖成果配套奖

第七条 申报 获奖成果配套奖,以厅级以上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依据。

第八条 凡申报者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颁发的奖金额,按 1:1的比例配套给予奖励。

第九条 合作研究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为非我校教职工,我校教职工以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的身份获得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学校分别按上级部门颁发的奖金额的1/4、1/5、1/6、1/7、1/8、1/9、1/10给予配套奖励。

第十条 同一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政府奖励,学校只就高给予成果配套奖励一次。

第三章 学 术 论 文 奖

第十一条 本条例所说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含以书号代刊号的刊物、各种增刊和论文集刊登的论文。

第十二条 学术论文的奖励标准如下:

1 .学术论文分为:特级、A、B、C、D、E、F级七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篇6000元、4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

2 .凡在《 Nature 》或《 Science 》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0 万元; SCI 全文检索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栏目摘要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以及被《 Engineering Index 》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2000 元;被《国家社会科学年鉴》和《中国百科年鉴》摘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500 元。

第十三条 同一篇学术论文如果被本条例所列的文摘类报刊转载、摘录,除来源文可以奖励 之外,转引文还可按本条例给予奖励 ,但多次转载、摘录的,只就高奖励一次。

第十四条 多人署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只奖励第一作者。但 A 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为外单位人员的,按 我校教职工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依次给予相应奖项的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1/10 的奖励。

第十五条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字数应达到 3000 字以上。但在 B 级以上的刊物发表的 3000 字以下、 1500 字以上的论文,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降低一级奖励。学术论文的字数均按所占版面核算,文摘和索引不受字数限制。

第四章 学 术 著 作 和 教 材 奖

第十六条 本条例所说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或实践性,并在理论或实践上有所创新的著作或教材。学术著作和教材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认定学术著作或教材的会议须有 3/4 以上的委员参加,由到会委员 2/3 以上的多数票通过。

第十七条 学术著作和教材的计奖以“种”为单位。在一个书名下有多册的著作,视为一种;有相同总主编或主编的多个书名的系列著作,以总主编或主编为报奖人的,也视为一种。

第十八条 学术著作和教材按下列标准奖励:

1 .获国家图书奖一、二、三等奖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每种分别奖励 50000 元、 30000 元、 20000 元。

2 .主编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每种奖励 6000 元;主编由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每种奖励 4000 元。

3 .研究成果在教育部或国家级的评奖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其学术著作分别奖励10000 元、8000元、6000元,获三等以下奖项的,奖励4000元。

4 .研究成果在省、厅级评奖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其学术著作分别奖励 6000元、 5000元、 4000元,获三等以下奖项的,奖励 3000元。

5 .作为教育部或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未获奖的学术著作,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每种奖励 3000 元;作为省、厅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未获奖的学术著作,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每种奖励 2500 元;非省、厅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也未获奖的学术著作,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每种奖励 2000元。

第十九条 凡获得上级行政部门资助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我校均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

第二十条 第一作者非我校教职工的合作著作或教材,我校教职工担任第二作者(或第一副主编)、第三作者(或第二副主编)、第四作者(或第三副主编)的,分别按第十八条所定相应标准的 1/4 、 1/5 、 1/6 给予奖励。

第五章 应用技术成果奖和作品奖

第二十一条 凡申请职务专利并获得国家专利的科技成果,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 4000 元、 2000 元、 1000 元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应用技术成果奖,按该项目直接为学校创收的纯利润的 10% 奖励取得该项成果的集体或个人。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是指:

1 .应用于教育和经济建设中的新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教学软件和生物新品种等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2 .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奖励的作品包括:

1 .在附录所列各级刊物上发表的教学设计或教案、文学作品、艺术(美术、音乐)作品以及省、厅级以上的美展参展作品。

2 .在省、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的教学软件和课件。

第二十四条 报 奖 作品的字数要求与论文相同,某些体裁的文学作品(诗词等)、艺术作品(歌曲等)可不受字数限制。

第二十 五 条 文学、音乐作品的奖励标准为同级论文的一半。美术作品以发表次数为单位,在同一标题下发表的作品,不管是一幅还是多幅,都算一次。每发表一次, 奖励标准为同级论文的一半。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全国美展参展的作品,每件奖励标准为 A 级论文的一半;省、厅级美展参展的作品,每件奖励标准为 B 级论文的一半。既发表又参展的美术作品,只就高奖励一次。美术论文中所附的美术作品,按所占版面计算字数,不另作为作品奖励;美术作品中的少量文字,不作论文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一、二、三等奖的教学软件,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 1000元;教学课件分别奖励1000元、 800 元、 600 元。获省、厅级教育行政部门一、二、三等奖的教学软件,分别奖励 1000 元、800元、 600 元;教学课件分别奖励 600元、400 元、2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的申报由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 申报者需向校教育科学研究所提供成果原件一份(由校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存档), 并填写《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申请表》,送所属处室(系、部、所、馆等)签署推荐意见,由处室(系、部、所、馆等)统一报送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由校教育科学研究所整理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后,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十五日内无异议的即予认可,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执行。校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评审结果的说明、解释工作。

第二十八条 严禁剽窃、抄袭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用剽窃或抄袭的成果报奖的,一经发现,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学校将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 12 月。所申报的成果应是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三年内取得的、且未在本校获教学科研成果奖的成果。

第三十条 本条例中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在内,“以下”均不包括本数在内。

第三十一条 各级刊物的目录,本条例另设附录列出。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未尽之事宜,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录:

各级刊物目录

特级刊物目录

序号
刊 物 名 称
主 办 单 位
所属学科

1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科院

综 合

2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人民出版社

综 合

3

中国科学

中国科学院

综 合

A 级刊物目录

一、 CSSCI 来源期刊(最新版)中各学科门类排名第一的期刊(若排名第一的期刊已列入特级,则取排名第二的期刊);其中“艺术学”再分为“音乐学”和“美术学”, 取排名第一的期刊各一种;根据我校具体情况,“教育学”取前 2 种 ;“ 高校综合性社科学报”取前 2 种。

二、从 CSCD 期刊中每一学科选取一种最具权威性的期刊,具体为:

数学:《数学学报》;物理:《物理学报》;化学:《化学学报》;生物:《生态学报》;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学报》;信息技术学:《软件学报》;地理学:《地理学报》。

三、进入 SSCI 检索的学术刊物上的论文,《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的论文。

B 级刊物目录

一、未进入特级和 A 级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

二、未进入特级和 A 级 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 CSCD )来源期刊。

C 级刊物目录

一、国内学术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各类核心期刊(“国际核心期刊”之类除外),以期刊封面或版权页的标注为准。

二、进入“ 211 工程”的高等院校主办的学报(未列入前面各级的)。

三、 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 (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 ISTP ) 。

D 级刊物目录

序号

刊 物 名 称

主 办 单 位

所属学科

1

新华文摘“辑览”栏目

人民出版社

综 合

2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学术卡片”栏目

上海师范大学

文科综合

3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论点摘要”栏目

中国人民大学

文科综合

4

Mathematical Review (数学评论, MR )

数 学

5

Chemical Abstracts(化学文摘, CA )

化 学

6

中国科学文摘

自然科学

7

进入“ 211 工程”的高等院校主办的非学报类刊物(未列入前面各级的)

E 级刊物目录

序 号

刊 物 名 称

主 办 单 位

所属学科

1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索引”栏目

中国人民大学

社科综合

2

一般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和刊物(未列入前面各级的)

3

国家级行政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或承办的期刊、报纸(未列入前面各级的)

F 级刊物目录

1 .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或其他刊物(未列入前面各级的)。

2 .省级行政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或承办的期刊、报纸(未列入前面各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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